律师简介

【律所介绍】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及助理300余名。2017年,我们入驻湖南金融中心——滨江新城楷林国际,拥有5000平米的一线江景写字楼;天地人律所是国内一流的律所,入围了2015年度LEGALBAND中国律所品牌50强,也是湖南省内顶尖的大律所。


【团队介绍】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出行法律服务部门定位精细、明确,专注于研究与交通安全有关的案件及实务办理,以及为从事运输行业的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出行法律服务部门从事该领域的法律服务已有7年的时间。平均每年为大众解答上千起交通事故咨询;年办理近百起交通事故纠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客运合同纠纷案件;为运输公司、汽车销售公司、汽车售后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出行法律服务部门与媒体有着良好的互动,长期为电视、电台等媒体解答与交通安全有关的各类法律咨询,经常做客湖南交通频道直播间,为听众普及交通法律知识及解答听众法律困惑。该部门现为湖南交通频道《帮助进行时》、《交通话题》、《新说法》、《交警直播室》栏目的常年法律嘉宾


【服务范围】

一、为事故伤者、死者家属提供的法律服务

1、代理伤者、死者家属与肇事方私下谈判拿到赔偿款。

2、代理伤者、死者家属通过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打官司拿到应得赔偿款。

3、代理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或者工亡的案件,帮您实现双赔。

二、为肇事方、车主方提供的法律服务

1、代理肇事方与伤者及车辆保险公司和解谈判,追求尽快结案和赔偿款依法由保险公司买单之目的。

2、代理肇事方与死者家属及车辆保险公司的和解谈判,追求尽快结案和赔偿款依法由保险公司买单且不负刑事责任之目的。

3、代理肇事方应对伤者的起诉,挤掉伤者的索赔水分,争取快速结案、依法把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

4、代理肇事方应对死者家属的起诉,挤掉不合理的索赔水分,争取案结事了,无后顾之忧。

5、代理车主方办理车辆外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

6、代理车主方办理保险公司拒赔的交通事故案件。

三、为只有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案件提供的法律服务

1、代理受害方向责任车辆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该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提供法律服务;对车辆维修损失、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损失的鉴定提供把关的法律服务。

2、代理责任方应对受害方的各项索赔主张。该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受害方的车辆维修损失、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不合理的部分提出异议,并依法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由其依法承担。

四、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代理汽车欺诈销售案件,帮助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目前我们代理及参与办理多起类型案件。其中有名的湖南地区经媒体报道的路虎车、林肯车、卡宴、奔驰车等案件均由我们全程或部分参与办理。

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物流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汽车租赁公司等各类交通运输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汽车销售公司、汽车售后公司、汽车美容服务店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部分卓越业绩列举】

1、车辆未按时年检二审获赔的经典案例

彭某与陈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案号:(2013)益法民三终字第23号。

【案情摘要】:肇事司机陈某辆未按时年检且补检不合格,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无需在商业三者险内赔偿。二审由本团队刘舟律师代理,通过向陈某的详细取证发现:保险公司从未向陈某交付保险合同条款及投保单、陈某的签名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代签的事实。最后二审法院从法律上以保险公司没有向被保险人陈某就免赔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认为拒赔无理,改判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承担保险责任。

2、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拒赔后获赔的经典案例

姜某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4)宁民初字第00923号。

【案情摘要】:姜某持C3驾照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肇事,和伤者私了支付十多万元赔偿款。和伤者结案后,到保险公司处理赔遭遇拒赔,后起诉至法院,挽回大部分损失。

3、受害方证据造假,被告方全胜的纯财产纠纷成功案例

湖南路捷物流有限公司诉郭某、刘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3)长县民初字第2831号。

【案情摘要】:郭某(刘舟律师代理)在高速上翻车撞到路捷公司的货车,不幸中的万幸,没有人员受伤,双方车辆损失巨大,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路捷公司起诉郭某要求赔偿,第一次开庭未提供车辆维修发票被我方要求提供,二次开庭时路捷公司提供的维修发票经我方律师到维修厂核实发现是假发票,最终判决只承担不到2000元的赔偿责任。

4、灵活运用反诉反败为胜案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湖南分公司反诉肖某、邵阳市凯达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3)阳民初字第1422号。

【案情摘要】:凯达公司诉中国石油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停运损失12万元;中国石油反诉凯达公司要求赔偿停运损失23万元。经举证及鉴定,凯达公司严重处于下风,后凯达公司主动撤诉并赔偿中国石油部分损失结案。

5、车辆挂靠判连带责任案例

杨某诉肖某、永新县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3)株中法民一终字第160号。

【案情摘要】:炎陵县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首例判决被挂靠单位和挂靠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件,二审维持原判。

6、诉讼调解完胜案例

邱某、彭某诉于林某、刘某、赵某、秦皇岛和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浏阳市大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号:(2014)浏民初字第1415号、(2014)浏民初字第1417号。

【案情摘要】:被告于某驾驶机动车与刘某驾驶并承载邱某、彭某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邱某、彭某严重受伤。其中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且未投保商业三者险。面对原告四十余万的赔偿请求,本律师团队代理被告于某,掌握原告证据软肋,在庭后与多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最终除已垫付的两万余元医药费之外,于某无需再支付任何赔偿。

7、行政诉讼确认交警部门行政不作为案例

杨某、陈某等人诉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不作为一案;案号:(2014)宁行初字第00023号、(2014)长中行终字第00232号。

【案情摘要】: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处理陈某遭某遇交通事故死亡一案中存在多处行为违法及不作为,导致陈某某遭遇交通事故一案事实无法查清,其家属无法获得事故赔偿。本律师团采取多种方式取证,引导媒体介入等途径办案,二审法院最终确认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处理该起事故中存在多处行为违法,并判决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赔偿陈某某家属部分损失。

8、代理肇事方申请重新鉴定降低损失案例

朱某诉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3)芙民初字第2000号。

【案情摘要】:刘某驾驶电动车将原告朱某撞伤,原告为获取高额赔偿,提供一份证明力不足的伤残鉴定报告证明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本律师团通过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并全程参与重新鉴定过程,最终得出原告不构成伤残的鉴定结论。仅此份鉴定报告就为被告直接减损近5万元。

9、交通肇事致亡调解经典案例

王某家属与陈某就王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的民事赔偿事宜,在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麓大队进行调解。

【案情摘要】陈某驾驶机动车不慎将王某撞亡,经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麓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面对王某应负本事故次要责任,其赔偿的法定标准仅为四十余万元的情况,本律师团队代理受害人王某家属,多次与陈某及家属进行协商、调解。最终,陈某向王某家属赔偿七十二万元,其赔偿数额超出法定标准三十余万元。

10、重要证据原件遗失仍获赔案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湖南分公司诉刘伟、王丽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乡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情摘要】:被告刘伟驾驶机动车将原告中石油的油罐车撞坏,原告自行修复之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因油罐车未按时年检,且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重要依据已经遗失,油罐车又未做车损鉴定。因此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本律师团接受原告委托,让一起本是保险公司拒赔,法院打算判决驳回、肇事方拒赔履行也无能力履行的案件最终和解,为原告拿到赔偿款。

因文字编辑有限,仅列举部分案例,更多精彩内容可在本团队网站的案例及文章处了解,也可直接与本团队联系。




擅长领域
  • 交通事故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舟
  • 执业律所: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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